征收土地告知书
陂土告字[2012]029-3号
蔡家榨街王堰角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黄陂区2012年度第48批次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用途:科教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蔡家榨街王堰角村(详见附图)。
三、征地地类、面积:总面积0.9532公顷,其中农用地0.9468公顷(耕地0.7507公顷),建设用地0.0064公顷。
四、拟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的规定进行补偿。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武汉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11号)文件执行。
六、拟征地安置途径:拟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途径。
七、本征地告知发布后,各村、组和农户不得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八、请你村委会在接到此告知书后,通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相关权利人在15日内到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单位为蔡家榨街国土资源所)对告知内容进行确认签字。
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九日